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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检察机关严惩妨害经济发展各类犯罪活动

本报港口讯(记者 向阳 实习生 秦丹梅)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融入法治建设,严惩妨害经济发展在各类犯罪活动,服务了经济发展,保障了民生民利。

严惩妨害经济发展各类犯罪活动,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6人,共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6人。

严惩走私犯罪和缉私系统职务犯罪,着力维护正常边海经济秩序。共批捕走私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52人,同比分别上升56.5%和30%,成功办理了朴某某(韩国籍)、徐某某等人涉嫌走私1.2万多吨木炭案,唐某某等人涉嫌走私26只穿山甲等重大案件。与此同时,严肃查处海关缉私系统系列贿赂、放纵走私犯罪案件,共立查22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

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的各类犯罪,着力保障民生民利。依法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临动物等犯罪嫌疑人3人;出台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办理具体指导意见,依法批捕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嫌疑人3人;立查套取水库移民粮食补贴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立查收受鸡苗补贴回扣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上半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39件43人,同比分别上升44%和39%,其中县处级干部要案9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大案15人,同比均上升200%;立查渎职侵权案件12件12人,同比分别上升50%,其中大要案件6件6人,同比上升600%,市检察院反渎局获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三等奖,东兴市检察院反渎局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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