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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通报四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七中校长违规被撤职

七中校长违规收取择校费被撤职

今天,海口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

据了解,2009年至2012年间,海口市第七中学违规收取择校费共计人民币193.66万元,校长赵琼斌主持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除将其中68.3万元上缴区财政外,将隐瞒、截留的125.36万元择校费和1361元存款利息,以购买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课改学习资料费、加班补助和招生工作奖励等名目,采取打白条方式做支出。2013年12月24日,为了不让区财政收回考察学习专项资金,赵琼斌以会务费名目虚开发票,并授意报账员王某某到区国库支付中心予以报销73700元。赵琼斌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经研究,美兰区纪委、美兰区监察局给予赵琼斌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013年6月16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云露派出所值班民警匡人接到处置培龙市场警务室附近三家赌博窝点的指令,当其到达第一家赌博窝点后,发现参赌人员已逃离现场。经向所长徐鸣洲汇报后,匡人接到指示先不要惊动赌博窝点,暂时撤离,等经缜密侦查后再统一行动。之后,匡人仅对该现场拍照取证,未进一步查找处置另外两个赌博窝点,也未向分局指挥室请示报告,就撤离返回派出所,此事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海口市公安局党委给予云露派出所所长徐鸣洲免职处理,调整教导员温保、分管副所长喻海兵的工作岗位,给予责任区民警纪道飞当年公务员考核评定“不称职”等次处理,给予匡人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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