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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彩艳:别让老人“优待证”成为老人“忧虑症”

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8月6日新京报)

同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证明”以及下方附文确系该民警开具,写下这封信是“为了呼吁其他部门,多给老百姓办点实事”。派出所的附文,引来网友的集体点赞。因为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就连李克强总理都忍不住吐槽,证明“你妈是你妈”是天大的笑话,痛斥有些单位给老百姓办事设置障碍。

当然,首先必须承认的是,开具证明这件事本身,常常是合理合法的,通常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但有一些证明完全是没事找事型,例如本事件中的杨奶奶补办老年证需要辖区派出所出具丢失证明,还有前段时间70多岁的叶姓老人,凭残疾证不能证明自己是残疾人,还需要再开个残疾证明并加盖三部门的公章,才能证明自己是残疾人“奇葩事件”,都可归类为“没事找事型”。

如同残疾人持有残疾证,且一眼就能看出残疾一样,已近70高龄的杨奶奶,即使面嫩如少女,身份证不会骗人吧。政府部门的信息数据库中就可以轻易查到的信息,或者手持户口本身份证也完全可以证明自己老年人身份的证件,为何民政部门仍旧让年迈的老人一次次的奔波,耗时耗力的去开具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信息证明呢。说到底,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造成的信息不共享。

再者,一个老年证,与经济利益扯不上关系,也不会损害社会公平,何必再利用“就是这么规定的”这种官话,用权力来刁难个体呢?这是变味的权力,在这些不通人情的“关口”背后,是对权力、对规定的“愚孝”,只是证明了有关部门工作上的教条主义,工作方式的僵化,以及人性化服务意识的严重缺失。另一方面也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这哪里是为人民服务,纯粹是让群众跑路,在一次次的折腾中,彰显手中的权力。

奇葩证明,不但损害了群众利益,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更是造成了行政部门办事效率底下。当前中央大力提倡“大道至简,简政放权”,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清单来约束手中的权力,才能让权力不再任性的肆意驰骋;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应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做到信息共享,而不是一味的把责任推给村委会。约束了权力,简化了办事程序,从制度上消除此类奇葩证明存在的土壤,才能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利处,也才能让我们的老年证不再像它的主人一样“缓缓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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