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宾川为了这么点小事 砸车泄愤值得吗?
与人产生矛盾后,为了报复, 就将对方车窗玻璃砸毁。
8月21日,李某因生活琐事与薛某产生矛盾,遂生泄愤报复之念,当天20时许,李某将薛某停放在金南苑附近的尼桑轿车车窗玻璃砸毁。经鉴定,薛某被损坏车辆的修复价格为9000元。案发后,李某向薛某赔偿了被损车辆的修理费,取得了薛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存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案情,法院对李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2万元。李某因一时冲动,为泄愤报复砸毁他人车辆,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小编有话说
难道你不知道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冲动是魔鬼,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不管遇到什么事,要保持理智,不要为一时畅快而让自己付出代价!
丁秀梅 蒋枝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