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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个社会工作《实施办法》今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圳市民政局分别会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研究制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8月10日, 两个《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深圳市2007年在国内率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简称“1+7”文件),带动了深圳市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社会建设中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总结了深圳7年多的社会工作实践以及对“1+7”文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后,深圳市民政局分别会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研究制订两个《实施办法》,对深圳市社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例如深圳对专业社工人才吸引力、社工薪酬待遇竞争力、社工职业发展空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标准及流程等进行加强和规范。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主要从社会工作职业评价与聘用、登记执业、教育培训、执业操守要求、纪律惩戒、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主要从购买主体、对象、方式及范围、工作职责及分工、购买程序、购买要求、评估监管等方面,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8月10日-8月31日,两个《实施办法》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认真研究、广泛参与,对两个《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颜小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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