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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让农民工“市民化”,绝不是一句口号。7月底,宁德市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目前市农工办已发出第一份通知,要求各地以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等为重点,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26项工作。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去年宁德市已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工作目标,而今年开始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各地将制定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对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并居住半年以上人员(含农民工)推行居住证制度,实行积分管理。

“市民化”并非仅指一个城镇户口,还要让他们的孩子融入学校,改善他们的家庭居住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此,我市将继续鼓励地方通过新建学校和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求。

同时,督促各地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指导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用地标准利用自有用地统筹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并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此外,宁德市还将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依托各类学校通过开设农民工夜校等方式,开展新市民培训,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对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关爱服务。

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市民化”后,还要让他们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据悉,宁德市将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各地也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正在实施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则将努力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宁德市将落实持居住证的本省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宁德市还将探索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并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政策,解决未参保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问题。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继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宁德市将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

“我们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办农民合作社、创办家庭农场、创建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带动农民工返乡开展科技创业。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工在市场需求量大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领域创业就业。

同时,宁德市将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对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采取以学分制为主、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的灵活学习形式,努力实现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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