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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交警一大队:查获一辆“营转非”车辆

在全省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中,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取得了良好效果。近日,又查获一起“营转非”车辆。

2015年8月7日11时,在“打非治违”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中,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保宁门东街长治学院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营转非”车辆。经民警对该车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一是无通行证闯禁令;二是此车为黄标车,闯禁令通行;三是此车为“营转非”大客车但未按要求粘贴“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营转非车辆标识,且存在车轮裂缝、无三角架、安全锤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对此,执勤民警依法对此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同时大队立即向车辆所属单位下发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要求车辆所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同时,将该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及时上报了长治市安全监管中心,并抄告给交通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深入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对重点路面实施管控等方法查获多起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本报记者 崔建斌 通讯员 张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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