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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色极品再大,赢得回3岁儿子的命吗?

这是一个血的教训:

母亲打麻将太专注,儿子消失1小时也全然不知,直到后来多方寻找才在化粪池里找到孩子,不幸的是孩子已溺亡。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3岁男童溺亡化粪池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关于“监护人未完全尽到监护责任,承担主要责任(80%);茶铺经营者未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未完全消除安全隐患,承担次要责任(20%)”的判决。

清一色极品再大,赢得回3岁儿子的命吗?

2014年12月5日下午3时许,家住富顺县飞龙镇的村民王小英带着3岁的儿子周佳到附近一茶铺玩耍。在茶铺老板娘孙梅的劝说下,王小英坐下来打麻将,让儿子和一名4岁小女孩在一旁玩耍。其间,因儿子闹着要小便,王小英将其带到茶铺门外的坝子里解决,之后回到麻将桌上继续打牌。1个小时后,茶铺老板娘孙梅发现,坝子里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在玩耍,周佳不见了踪影。此时,沉溺在麻将桌上的王小英才慌了神,赶紧起身寻找,附近村民也自发帮忙找人。然而,大家多方寻找都没有发现孩子的踪影。最终,孩子的爷爷周大华于当天下午5时许,在紧挨着茶铺的一口化粪池里找到了孙儿。但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孩子因溺水致呼吸心跳骤停,已经死亡。

经公安部门勘察发现,事发化粪池是一口露天粪坑,属于茶铺经营者孙梅家房屋的一部分,虽然化粪池外面砌了一堵围墙,但并未完全将通道封堵住,行人仍可通行。

事发后,王小英夫妇除了悔恨没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还认为茶铺经营者孙梅夫妇也应为孩子的溺亡承担一定责任。于是,王小英夫妇将孙梅夫妇告上法庭,索赔149000余元。

富顺法院赵化法庭一审认为,原被告双方均应对3岁男童溺亡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依法一审判决:王小英夫妇作为法定监护人,疏于照管,尤其是王小英沉溺于打牌娱乐,未完全尽到监护责任,应对承担主要责任(80%);茶铺经营者孙梅夫妇未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未完全消除露天化粪池安全隐患,是男童掉入化粪池溺水死亡的一定诱因,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20%)。因此,周佳之死给王小英夫妇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王小英夫妇和孙梅夫妇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孙梅夫妇赔偿王小英夫妇41759.5元,其余损失由王小英夫妇自行负担。

孙梅夫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孙梅夫妇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刘波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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