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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他是宜昌籍唯一的国家大法官!

你不知道的宜昌那些事(6)

他出生寒微,所以深知底层百姓的艰难;他当过村官,所以懂得基层干部的辛苦;他硕研所学的专业是冷僻的法制史,所以能以历史的眼光来解读中国的法律;他毕业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做一名资料员,所以能从收集的庞杂信息中敏锐地发现行政诉讼法这一“空白点”,并最终成为一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专家……

其实他的人生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样顺风顺水,但是他总是能把自己的劣势转化成优势,把苦难当成财富,把磨砺当成积累,把冷遇当成机遇,把人生当成尽展才华的大舞台。

他,就是从宜昌走出去的国家大法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江必新。

江必新,湖北枝江人。现任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7月22日,记者专程来到最高人民法院拜见江必新。江必新全然没有大法官的威仪,平易近人,谈吐儒雅,但谈笑间,那种举重若轻的从容,那种宠辱不惊的达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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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处女作刊在当年的《宜昌报》

江必新出生在枝江一个农民家庭,家中有兄弟姊妹4个,他排行老大。小时候,家境贫寒,他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牛或打猪草,完成当天的任务后,才能回家安心地写作业。也许正是这份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让江必新十分珍惜,所以读书十分用功。

16岁那年,江必新高中毕业,虽然学业优异,却没有机会上大学,只好回乡务农。当时村办的小学需要一名教音乐的民办老师,而他正好识点简谱,会唱几句样板戏,还能吹吹笛子,拉拉二胡,所以幸运地被招到村办小学当一名老师。

当民办教师期间,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利用难得的空闲时间,自学完大学中文系的全部课程。他喜欢阅读文学书籍,也做过“文学梦”,所以经常给村里、乡里的广播站写个表扬稿、寄个新闻稿。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有广播喇叭,每每听到自己的文章被播出后,江必新总是感到一种难言的兴奋和喜悦,而乡亲的赞誉和夸奖,更是让他感受到巨大的成就感,激励他笔耕不辍。

江必新的第一篇被印成铅字的作品还是在当时的《宜昌报》上刊发的,是一首学大寨的小诗,豪迈慷慨,有些意境。当时他的一位老师看到后,倍加推崇,居然还将这篇小诗用毛笔全文抄下来,贴在自己的卧室,经常吟读。江必新有一次无意到他家亲眼所见后,深受感动。

当6年民办教师和村干部受益终身

江必新高中毕业回乡后,在农村呆了6年,先是在村办小学当了三年民办教师,后来又被村里的干部相中,选拔到村里当民兵连长,那年江必新才18岁。两年后,刚刚20岁的江必新就被推选为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当年的大队长在乡亲们眼中可是一个“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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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年轻的大队长,当然不能服众,不过,江必新自有一套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村里一位庄稼老把式,曾当过生产队长,对江必新这个乳臭未干的学生娃根本不放在眼里。可让老把式没想到的是,江必新早就动脑筋自制了一个二十四节气表,将什么节气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防治病虫害等等标注得一清二楚,背得滚瓜烂熟,不但那些农事江必新都了然于胸,而且因为有文化,懂得一些科学种田的新招数,收成反而更好,就这样那些“老把式”们总算对他认可了。

年轻时的6年磨砺,成为他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当资料员时,敏锐地发现我国法律的“空白点”

1985年,江必新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法制史”是一个冷僻的专业,不像学民法、刑法等热门专业的,能够直接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单位领导觉得这专业不好派活儿,就安排他到研究室里当一名资料员,帮着收集、整理报纸上关于法院的一些新闻、评论等,供领导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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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个打杂的活儿,江必新也干得非常投入、认真。在庞杂的信息中,他敏锐地发现一个新动向:湖南汨罗县人民法院、武汉市和重庆市中院率先在全国成立了行政审判庭,开始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当时,我国在行政法方面尚处于空白,这一发现无疑让江必新心头一亮。他马上将这些信息反馈给领导,并在当时研究室领导的支持下,动手写了一份报告,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一个调研组,专门调查论证行政诉讼体制的构建,而他也因此被吸收到这个调研组,从此开始这方面的研究。正是以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江必新与众多法律人一起推动着法律的车轮前行。1989年,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问世,确立了江必新在法学界的地位,而使其成为我国屈指可数的国家大法官。

违背祖母土葬的遗愿成为一生的痛

江必新出生在“大办钢铁”和“兴修水利”的年代,父母常常在外,他几乎是在祖母怀抱里长大的。祖母是一个尊崇传统礼教的人,因抗日战争而早年守寡,含辛茹苦将江必新的父亲抚养成人。她心里无时不装着家人的冷暖,而从不考虑自己的得失;只要别人有求于她,她总是慷慨相助;她终身劳作而从不知道疲倦,直到九十高龄仍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但是祖母又是江必新感到此生最对不起的人,祖母生前因恐惧死后火化的痛苦,曾托付江必新:“我死后千万不要火化,让必新想办法让我土葬。”当时江必新正在重庆市挂职政法委副书记期间,祖母病逝,时值江必新负责协调处理几个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祖母去世后,家人来电提及祖母的托付。江必新与祖母感情深厚,死后不要火化是她一生中向江必新提出的唯一请求。但家乡正在厉行殡葬制度改革,作为一名法院的高官,如果他带头不执行规定,必然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考虑再三,他决定还是应执行规定。

为了减轻内心的痛苦,江必新连夜辗转从重庆飞到武汉,再赶回家里,跪在祖母灵柩前失声痛哭,祈求祖母在天之灵宽恕。一个小时后,他又到宜昌搭乘去成都的飞机,又从成都连夜赶到重庆,第二天早上7点半提前赶到了审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现场。每念及此,江必新都会潸然泪下。

成长和进步融入了家乡的元素

谈及家乡,江必新动情地说:“这辈子因职业和职务的关系,很难报答家乡父老的恩情,我唯一想做或能做的是以自己的品行和工作成绩为家乡争光,切不可因无能而辱没家乡的名声,更不能因不公正和腐败而使乡亲们蒙羞。”

江必新将自己的成就,大半归功于家乡的赐予。他坦言,自己的出生背景使他的骨子里深藏着平民意识和苍生情怀,为百姓除疾苦、为大众谋福祉、为贫民讨公平、为弱势张正义成为一种自然感情;家乡6年的工作经历,不仅使江必新熟悉了人情世事和国情,而且培养了他求真务实、不尚空谈的作风和坚持“问题导向”的学风;在家乡的艰苦劳作,不仅给他强健的体魄,而且锻炼了他锲而不舍的精神。正是这些情感、作风和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他不断成长和进步。

来源:三峡日报

记者: 佟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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