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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推动社区就业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乐府发〔2013〕2号),要求各社区设置社区工作站,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工作站工作人员,工作站其余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站人员报酬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聘用人员报酬不低于本地社区居委会主任报酬的70%,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二是依托“乐山社区网”的载体作用,鼓励各地积极上传招聘信息,为待就业者提供信息支持。

三是鼓励到社区发展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商业便民网点。(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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