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高明开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首张行政拘留单

佛山日报-佛山在线讯 见习记者陆佩仪 通讯员崔妙灵报道:今日(24日),高明开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首张行政拘留单,杨梅一石场公司两名主管被公安局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今年初,一则名为“杨梅沙水河变牛奶河?”的帖子引起本地广大网友关注,帖子以图文的方式反映高明杨梅沙水河受偷排污染一事。高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即做出调查。

高明开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首张行政拘留单

环保部门在杨梅沙水河段检查水污染情况。图佛山日报见习记者陆佩仪摄。

经调查核实,出现“牛奶河”主要是缘于周边华拓石场公司存在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原来,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利用人工阀门将收集池内900立方米的石粉泥浆水排出石场外,最终流入杨梅河。

高明开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首张行政拘留单

杨梅河当初污染的情况。图佛山日报见习记者陆佩仪摄。

针对华拓石场公司违反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行为,区环保部门于今年4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和阀门,并罚款10万元。由于华拓石场公司是违法行为触犯了《新环保法》,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保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经公安机关查明,华拓石场公司主管谢继金、魏铁良存在私设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上述2名嫌疑人对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事实供认不讳。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对谢继金和魏铁良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拘留期限自8月19日至8月24日止。

高明区环保部门表示,下步将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