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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讨工程款自称车被盗 报警人“忽悠”交警拦车

为追讨工程款自称车被盗 报警人“忽悠”交警拦车


晨报讯(记者张梦雨通讯员赵晓强)“我的车被偷走了,你们赶紧帮忙找一找!”8月21日,一报警电话打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高速交警立即展开布控调查,一个多小时后在头屯河收费站拦停了这辆“盗抢车辆”,可经过调查,这辆车是驾驶人的,原来报警的是与车主有经济纠纷的一名男子,为了追讨5000元他报了假警。

8月21日16时20分许,高支队乌西大队接到报警,男子黄某称自己的车被偷了,并提供了车牌信息。乌西大队一交警回忆:“接到报警后,我们当时第一反应是发生了‘盗窃车辆’案件,随即细致了解情况,报警人黄某称,他的新A号牌黑色别克轿车被他人于当日16时许从石河子开走,可能途经连霍高速驶往乌市。”

高支队指挥中心展开了网上查缉布控,同时调配警力加强路

检路查。

17时38分,这辆车驶入头屯河收费站。乌西大队头屯河中队民警阿不力克木与同事早就通过“慧眼”缉查布控系统了解了该车行驶轨迹,在收费站守候多时。

交警拦停车辆后控制了车里的驾驶人张某及乘客刁某,让交警意外的是,刁某说:“这辆车就是我自己的,没有被偷,更没有让任何人帮忙报警啊!是不是你们搞错了?”

交警将行驶证与刁某身份信息比对,证实刁某确实是车主。

难道是黄某报错了信息,还是黄某在搞恶作剧?

随后交警再次与黄某取得联系,这时,他这才承认:“车不是我的,确实是刁某的,我因为多给了他5000元工程款,要向他追讨,可他已经走了,我实在没办法,才想到通过报警让警察拦停他的车。这样一来我就能要回那5000元了!”

就在交警告知他报假警将会受到处罚时,黄某又爆料:“刁某的驾驶员张某没有驾驶证,上月才因无证驾驶,在乌鲁木齐被罚了!”

阿不力克木告诉记者:“通过驾车人张某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张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该车已超过规定的审验期限,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张某再度因无证驾驶面临2000元处罚,行政拘留15日,车辆因逾期未审验刁某也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这场车辆失窃闹剧至此落幕,而报警人黄某也因报假警受到批评教育。记者从高支队了解到,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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