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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纪委迅速组织人员参与“8.18”火灾事故调查

8月18日,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扬新废弃物质加工厂发生火灾事故后,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迅速采取行动,积极参与事故调查。

一是确定一名委局领导出任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副组长,明确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事故调查。

二是根据《柳州市监察局参加较大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及时了解掌握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并对前期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三是成立责任追究组,在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前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和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处理的要求开展证据完善和补充调查工作,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应负的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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