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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不知悔改 从重处罚再陷囹圄

青海新闻网讯 因贩卖毒品被判刑的马某某,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重操旧业再度身陷囹圄。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对一起毒品再犯案件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被格尔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2012年12月刑满释放。2013年至2014年,马某某在格尔木市多次向吸毒人员张某某、闫某某、明某贩卖毒品海洛因。2014年12月,被告人马某某在向吸毒人员张某某贩卖毒品时被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抓获,现场在吸毒人员张某某处查获其从被告人马某某处购买的毒品海洛因1包,净重0.1261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贩卖,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马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又属毒品再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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