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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套牌车违章乱停 摩托车撞上各半担责

作者:新干县人民法院 张志勇 周雅琴 发布时间:2015-08-27 11:53:49

江西法院网讯 将报废的套牌车违规停在马路上,被骑行的摩托车撞上,两车车主各半担责。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2014年5月的一天,孙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在马路上,撞到王某停在马路右边报废车的左后角,造成孙某受伤、两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孙某均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孙某驾驶摩托车途经出事路段时,因未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王某将报废的套牌车停在马路上时,因未开启相应灯光提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因此孙某、王某均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因王某未依法投保,应先由王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部分由孙某、王某各承担50%。因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张满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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