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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非法集资案立案153起 涉豫案件82起

省公安厅昨通报全省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进展,其中——

非法集资案立案153起 涉豫案件82起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宋芳科 实习生马麒麟)高额利息诱惑,虚假项目为幌,非法集资犯罪就是美丽的“画皮”,害得误入其中的人们血本无归。自2014年10月以来,我省兰州、天水等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集中爆发。一批看上去高大上的投资公司纷纷关门,老板跑路,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金融秩序。昨日省公安厅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最新战果和进展。

战果显著有效遏制蔓延势头

从昨日的通报会上记者了解到,2014年10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53起,涉案金额37.7亿元,参与集资人员21773人次,破获1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在甘肃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破了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我省兰州、定西两地5家公司,涉案金额1.19亿元,涉及受害人759人;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了涉及50家经营网点,涉案金额6325.92万元,涉及受害人371人的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兰州、定西、白银、武威四地公安机关分别侦破了甘肃弘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3.9亿元,涉及我省受害群众3619人,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全省一大批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侦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犯罪扩大蔓延。

地域明显涉豫案占比超50%

据甘肃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计,目前全省侦办的153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有82起案件属于涉豫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4%;涉案金额达35亿元,占全部案件涉案金额的93%;涉及受害群众15900余人次,占全部受害人的73%。涉豫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多、涉及地域广。在公布这组数据的同时,为了预防非法集资犯罪,让群众认清非法集资诈骗案的特点和特征,甘肃省公安厅公布了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侦破的典型非法集资犯罪案。

典型案例1

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8月18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部署、指导协调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分别对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兰州、定西5家加盟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件6起,涉案受害人759人,涉案金额1.1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一批。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3年6月以来,我省涉案的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家加盟店,采用黄金置押销售模式开展业务,即顾客可以拿走黄金饰品,并按照比例交纳置押资金。置押期限到期后,加盟店在收取黄金价值一折的费用后,将置押资金全额退给顾客。各加盟店按照北京今朝公司规定的留成比例,除留取经营收入外,其余款项吸收当天均转往北京今朝公司指定的账户。

典型案例2

甘肃弘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

2014年12月,我省兰州、白银、武威、定西市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办了弘泰集团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该案涉案金额3.8亿元,涉及我省受害群众3619人,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扣押、冻结涉案一批财物。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2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班某某先后在兰州、定西、武威、白银等地分别成立了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金盛昌投资公司等10家投资公司,而且还在新疆、青海、宁夏等地注册成立了16家投资公司(尚未开业)。同时,张某某等人又在兰州成立了甘肃弘泰集团(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并与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在同一地点办公。

为了非法吸收群众存款,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投资公司吸引群众到各公司洽谈具体业务,并以各分公司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诱骗我省3700余人与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8亿余元,受害群众3619人。

典型案例3

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2014年9月5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该公司在兰成立了50家经营网点,以承诺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为由,骗取群众信任,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居间三方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和中介费,并承诺55天内办结过户手续的方式骗取我省兰州等地371人资金6325.92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一批,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案例4

嘉峪关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4月8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嘉峪关市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2.02亿元,涉案受害人2142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冻结涉案资金966万元,冻结房产4套,查扣汽车3辆,查封部分厂房及设备。7月15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先期判处其中7名被告人2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5

嘉峪关鑫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8月18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鑫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54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310余人。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查扣涉案资金及物品价值7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3年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注册成立鑫泰公司,以该公司有实体为由,宣传其投资理财模式,公开在媒体发布投资广告等形式,吸引群众投资。鑫泰公司居中担保以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吸引群众作为出借人将资金出借给兰州永丰公司,并在无任何正规借款手续情况下,直接通过公司财务将吸收的资金以3%、3.5%的利率,贷款给北京、洛阳、兰州、嘉峪关的一些公司或者个人。

典型案例6

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集资诈骗案

2014年4月12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1353. 5万元,参与集资人员157人。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扣押涉案资金555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49.1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辆,该案已移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裴某某、徐某某等人借福建珍品阁公司名义,在酒泉市肃州区私自设立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以投资两年为期,月息5%的高额利率为诱惑,累计骗取酒泉市肃州辖区157名群众资金共1353.5万元。

典型案例7

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2014年3月14日,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3100万元,涉及受害人1000余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挽回经济损失2900万元。2015年4月13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瓜州县人民法院判处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3年以来,香港恒久远网络投资公司通过客服QQ、QT语音聊天课堂,每天由“王者”“中华”“玉玺”(均为网名)等人定时在线向浏览网站的网民进行宣传,宣传该公司通过将吸收的社会资金投资虚构的经济实体,在经济实体赚钱之后将公司盈利通过分红的方式返现给投资人。投资者投资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金额,以每天2%的比例,给投资者返利分红,以此来引诱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虚构的“香港恒久远网络投资公司”,非法向全国九个省、市1000余名群众通过虚构投资项目,以承诺高于国家银行基础利率200多倍的高额返现的形式非法集资3000余万元,在其资金链条断裂后,又成立相同性质的“香港顺腾网络投资公司”非法集资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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