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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协议在南宁签订

本站讯 8月26日,大藤峡公司和广西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签订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协议》。大藤峡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廖志伟和广西自治区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永明分别代表协议双方单位签字。

廖志伟感谢广西自治区移民局一直以来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大力支持,并请自治区移民局进一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用地需要。他表示,大藤峡公司也将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沈永明表示,自治区移民局将按照移民安置协议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尽快与贵港市、来宾市、柳州市签订协议或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移民安置任务,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各项任务。

大藤峡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贵港市的桂平市,来宾市的武宣县、兴宾区、象州县,柳州市的柳江县、鹿寨县。按照水库正常蓄水位61.0米,工程建设永久征收土地27.71万亩,其中耕地5.65万亩、工程临时征用土地0.86万亩,规划水平年搬迁人口18295人、生产安置人口42616人,征地移民投资约131亿元,占大藤峡工程总投资的比例超过36%。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后,大藤峡公司须按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与广西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签订移民安置协议。这是2014年11月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015年6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启动会议议定今年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大藤峡工程移民安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实施主体,进入全面组织开展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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