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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船江上非法运营 临湘海事及时制止教育

8月31日,岳阳海事局临湘海事处在辖区水域及时制止一起自用船非法营运行为,消除一起安全隐患。

近期,岳阳海事局临湘海事处接到群众反映:在永济乡砂石码头水域有一自用船在此水域违规进行销售生活用品和接送船员服务。得知此情况,海事机构高度重视,8月31日,临湘海事处李建军副处长带领监管科执法人员赶赴永济乡砂石码头进行现场核查。经对停泊在此的驾驶员进行询问、检查,查证该船为暂住在永济乡街道天门籍渔民马某所有,未办理任何证件,准备在此处水域为船舶提供交通和采购生活用品服务。

了解到此情况后,临湘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自用船船主马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安全宣传,指出该行为的违法性和不安全性。鉴于该渔船属于初次非法营运,且积极配合海事部门调查,执法人员对该自用船当场下达了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该自用船船主做出保证在未取得合法手续之前不得继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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