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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彝族年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彝族年放假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起,我市彝族年节时间由原来的每年农历十月初五调整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放假时间由原来的每年农历十月初五、初六、初七调整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21日、22日。

二、彝族年放假时间的调整是关系我市民族地区和彝族群众生产生活、移风移俗的大事,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马边、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政府要做好宣传,加强引导,确保干部群众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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