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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街头出没,交警提醒上路属违法

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街头出没,交警提醒上路属违法

自8月梧州市龙圩城区开展整治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动以来,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但四轮电动车又开始出现在城区路面上,有的甚至载客营运。

9月3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积极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动,为广大群众在中华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打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中执勤民警在龙城路、苍梧大道、207国道城南大道圆盘等路段查获了3辆电动三轮车、2辆四轮电动车,对司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四轮电动车进行依法查扣。

经查,此类“欣*”、“百事*”、“金*”等品牌的四轮电动车无任何有效的机动车合格证和购车发票等有效证件,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事故;同时也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不少市民对此类车辆也表示担忧。且此类四轮电动车未出现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因此不允许登记注册,不可以上路行驶。

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街头出没,交警提醒上路属违法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这类四轮电动车不允许登记注册,不可以上路行驶,而且安全性能没有保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应拒绝乘坐这类车辆。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要以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不要为了图方便而购买或搭乘四轮电动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经营销售市场,在流动环节中杜绝四轮电动车进入我市,工商、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市可能存在销售四轮电动车的门店进行突击检查。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其有关技术数据必须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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