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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5(928)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

--湖北省检察机关成功举办公诉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竞赛

2015/9/5(928)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图为竞赛现场

2015/9/5(928)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

图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官文生庭长在进行点评

2015/9/5(928)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

图为湖北省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主任在进行点评

2015/9/5(928) 湖北探索“诉讼可视化”出庭公诉模式

图为选手们正在比赛

案件动态情景模拟、案情图表展示、犯罪构成线性分析……8月25日至27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举行。来自全省公诉、刑事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15个团队参加比赛,经过三天紧张激烈的角逐,荆州、宜昌、鄂州、十堰等4个地方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二三名及最具创新奖。

公诉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竞赛活动,是湖北省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大比武”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考量各地公诉部门在司法办案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考察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通过开展“多媒体示证”竞赛活动,以比促学、以比促用、以比促建,广泛推进多媒体示证在今后公诉办案中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全省各级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铁民全面指导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各地也在检察长的领导下按要求精心计划、周密部署,有效组织了本地区的多媒体示证竞赛活动,选拔出了优胜团队。

此次竞赛活动,每个地区选派出一个由2至4人组成的团队参赛,竞赛分为案件作品现场演示、日常办案运用综合评判两部分。案件作品现场演示部分是由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对省院指定案件和各地自选案件进行现场多媒体演示,综合评判部分则是省检察院随机抽查2015年元月1日起本地区所办理的采用多媒体示证案件,并根据抽查结果进行评判打分。

案件作品现场演示部分是此次竞赛活动的重点。为达到较好的庭审举证效果,参赛选手充分运用示意图、动画、照片、影像等多种形式,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全面客观形象地展示案件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产生良好的示证效果。如宜昌、鄂州、武汉等地通过模拟动画的形式再现了案发经过,直观展示了案件的全貌,十堰分犯罪阶段、荆州等多地根据犯罪构成进行举证展现出清晰的举证思路,鄂州等地对案件关键证据内容划红线并进行放大呈现处理,增强视觉效果,多地对于指定案件多笔受贿犯罪事实采取了形象直观的表格形式等等。本次竞赛充分展现了全省公诉干警公诉办案的能力和运用信息化服务公诉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清晰的举证思路、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示证方法、详略得当的举证方式、娴熟的举证技巧等,赢得了评委们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湖北省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主任认为,“多媒体示证”是一种诉讼可视化的模式,是庭审实质化的必然要求,可以减少律师对庭审过程中证据展示的质疑,有利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官文生庭长则认为“多媒体示证”有利于公诉部门全面展现证据、突出展示关键证据,有利于法庭全面掌握案件证据和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审理。

参赛选手们也纷纷表示,多媒体示证是一次很好的尝试,有助于考察公诉人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庭前预测是否全面、示证思路是否清晰、示证重点是否突出等方面问题,通过竞赛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学习到兄弟院好的经验做法,这是一次难得的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收获颇多。

据介绍,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庭审实质化,公诉人出庭作用更加凸显、出庭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等新要求新挑战,公诉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是举证方式上的一场革命,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服务司法办案的一次重要尝试,是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通过公诉案件庭审“诉讼可视化”直观、清晰、生动地展示证据的内容、证明的事项,打破“举证就是读证据、传书证”的传统认识,提高证据开示程度、指控犯罪力度和庭审透明度,强化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知程度。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诉队伍建设,坚持把专业化作为公诉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把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作为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龙头来抓,围绕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提升公诉人庭前准备能力为基础,以提升公诉人当庭指控证实犯罪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工作机制为保障,全面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公诉队伍管理培训模式,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实行培训与实训相结合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组织大要案庭审观摩,职务犯罪大要案等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公诉人证据审查、庭审指控、舆情应对等实战技能;完善专家型、专门型公诉人培训调配机制,培养一批专家型公诉人和擅长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重特大普通刑事犯罪等案件的专门型公诉人,实现公诉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建立分类人才库,跨区域统一调配使用公诉力量,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案件质量总体较高,一方面,出色完成了“1.10”专案等专案的各项办理任务,受到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高度肯定。另一方面,追诉漏罪漏犯、刑事抗诉工作等各项公诉业务多年来在全国名列前茅。(摄影 蒋长顺)

编辑: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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