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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代金券消费有猫腻 舌尖上的“陷阱”层出不穷

□本报记者 王鑫

日前,市民张女士和朋友在市区一家连锁餐馆铁路门店就餐,当日的消费金额为109元钱,付账时,她拿出该家连锁餐馆山庄路门店发的代金券,准备用来抵用部分餐费遭拒,这让她很费解。

她说,当天铁路门店的服务员接过代金券后,说此代金券不是该店的。张女士表示,在拿到代金券时,就询问过是否所有连锁店均可使用,山庄路门店的服务员回答可以使用。“餐馆既然是连锁店,管理就应该是统一的,代金券等各类优惠也该通用,不应该存在差别,就算存在差别,也该提前告知。”张女士颇为不满。

遇到类似状况的还有市民范女士和其家人。据记者了解,他们经常去一家湖南菜馆吃饭,消费到一定金额店方会送30元的代金券,只能用在30元以下的菜品上。但范女士后来发现,代金券能点的菜都是10多元或者20元的,根本不到30元;好些菜的价格都在30元以上,超过了代金券的适用范围;即便是接近30元的菜品,其质量也难让人满意。“菜越来越贵,量越来越少,代金券根本优惠不了多少。”

记者拿到这些代金券仔细比较过后发现,一般餐饮门店代金券的规格均为消费满100元即送20元或30元代金券,但却有一长串的“使用说明”:“仅限发券店使用”、“有效期一个月”、“每次使用不超过总消费的30%”等。“本指望代金券送个‘鸡腿’,谁想也就送个‘鸡肋’而已”,对于各类餐馆发放的代金券,很多市民均称并不能让他们感到获得了实在的优惠。

家住小溪沟的陈先生称,不久前他团购过一家餐厅的代金券,看到标题注有“代金券可叠加使用”,就带上了没用完的代金券,结果到了却被告知无法使用,原因是该团购在后面细则处注有“此代金券可叠加使用,不可与其他种类套餐、代金券组合叠加使用”的字样。标注模糊的“限制条款”让陈先生大为不满,连呼上当了。

据悉,团购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状况:标题注有“仅售××元”、“各时段通用”、“代金券可叠加使用”等诱人字眼,在页面靠后的位置则会列出多达六七条的规则,对人数、时间、价钱区间、位置、菜品等一一进行限制。虽然一般有标注,但往往在不起眼的地方。条款解释模糊,是造成消费者餐饮团购失误的重要原因。

对于餐饮行业内发放的代金券使用及维权问题,市消协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代金券以及参加网络团购时,一定要注意看清各类条款、明辨活动真假,尤其网络团购,注意保留网购截图及咨询记录,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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