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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发放五保供养金 264.4万元

按每人每月2087元的标准发放

本报讯 (记者钟世伟 通讯员曲敏)我区认真做好“五保”供养人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今年以来,我区已为155名在册五保供养人员,发放五保供养金(含镇街负担部分)264.4万元。

农村弱势群体对象救济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关注农村困难群众的最直接体现。其中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没有子女,基本以老年人为主,是农村困难群体中最需要帮助的部分。为此,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五保”供养人员条件的村民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医、葬等各方面的帮助。同时,通过建立个人信息档案、系统管理等方式,及时了解“五保”人员的生活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在册五保人员155人,按照市民政局文件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2087元的标准发放供养金;还享受资助参保、医疗一站式扣减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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