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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公示1891辆黄标车 要求于5日内进行拆解报废登记

淄博齐鲁网9月12日讯(记者 孙凯旋 实习生 马迪)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淄博”建设,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发布公告,对张店区1897辆未注销的黄标车进行公示,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交售车辆办理拆解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令第267号》、《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要求,被公示的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车辆办理拆解报废,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

据了解,逾期未办理拆解报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制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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