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一小卖部店主锁门忘拔钥匙 顾客打起了歪注意
因疏忽大意,小卖部店主高某锁门时忘记拔钥匙,被陌生男子登门入室,轻易盗窃得手。近日,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4月16日19时许,被告人任某来到富县一家小卖部门前准备买东西时,看见小卖部大门紧锁,但钥匙仍留在门上,心中顿生盗窃之念。之后,任某便用该钥匙打开门,见商店里没有人,将店内办公桌抽屉打开,盗走现金5100元。随后,任某将钥匙插在门上,仓皇逃离现场。案发后,任某的家属向被害人退还了现金5100元。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任某有犯罪前科,曾于2010年9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经审理后,对任某作出了以上判决。
编辑:刘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