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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屡次求爱遭拒 酒后拿钥匙扎瞎女孩左眼

温州网9月14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鹿轩)一对青年男女在街上平静地走着,男孩忽然从裤兜中掏出钥匙,扎向了身旁女生的眼睛,女孩惨叫,血流不止……今年4月,女孩的眼球被摘除。

17岁的男孩小彬(化名)和同岁的小文(化名)是同乡邻居,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小文今年早些时间离开家乡到温州打工,租住在温州市鹿城区。不久,小彬也随她来到温州,并找了一份工作。小彬打心底一直喜欢小文,想要和她“谈朋友”,但是小文一直没有答应。

今年4月7日下午2点55分左右,小彬来到小文住处楼下的楼梯口,准备再次向小文表白,为了壮胆,他还喝了点白酒。

见到小文后,小彬鼓足勇气向小文提出想要和她“谈朋友”的请求,却再次被拒绝。多次示爱未果,在酒精的作用下小彬产生心理扭曲,忽然歇斯底里地从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扎向小文的左眼。

这个动作直接导致小文的左眼眼球破裂,随后小文被送到医院,左眼被摘除,做了义眼植入手术。同时她的左眼上睑皮肤裂伤,伤势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事后,小彬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得知自己的孩子犯了大错,小彬的母亲从亲戚朋友处借钱,凑了7万元赔偿给小文。

令人意外的是,在这场悲剧之后小文和她的家人均原谅了小彬。

鹿城法院审理认为,小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彬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并且自己到公安局投案,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另外,小彬取得了小文及其家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三点,9月14日,鹿城法院一审宣判小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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