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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租车改革难在“第二步”

《杭州市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发布,本月26日为征求意见的最后时限。按现有安排,若不出意外,杭州“出租车改”将在下月内择机启动。

杭州“出租车改”之所以引发全国性震动,在于它对已实行20余年的出租车垄断经营体制连砍了刀刀见血之三刀:

第一,从今年元月1日起,杭州市政府停止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今年前8个月已收取的2000余辆出租车有偿使用金共1亿多元,将退还给出租车公司。仅此一项改革方式,的哥每月可向出租车公司少缴份子钱约400元。

杭州方案试行后,出租车经营权获取方式改有偿为无偿,也即杭州市政府放弃了利用经营权进行“寻租”的错误做法。但是,无偿使用的经营权依然设置使用年限,满6年后经营权将重新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待定。这意味着,杭州并未放弃出租车投放的总量控制。换个角度讲,个人或企业申请从事出租车服务业,依然有准入门槛。

第二,清理、界定、重塑现有经营关系和车辆权属。自今年1月底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在的哥与出租车公司结清有偿使用金、车辆购置费的分摊账目后,将经营权与车辆产权过户给的哥个人。属于这类“挂、买”性质的出租车约有4000余辆,这意味着杭州将允许出租车个体经营。

第三,扣除这4000余辆新生的“个体出租车”后,经营权与车辆产权仍归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大约还有5000余辆,开这5000余辆车的的哥,理论上可全部转为出租车公司的正式员工,但其用工合同及薪酬待遇皆会相应作出变动与调整。过程之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是,只要出租车个体经营(方案只是未直接说出口)闸门开启,个体经营的哥与作为公司员工的哥,彼此之间各方面的“落差”将梯次呈现出来,这很可能导致现有公司化的出租车经营模式最终“土崩瓦解”。或许,因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引导得法,杭州出租车经营模式有望走出一条颠覆性的变革之路。

毫无疑问,杭州此举是破解中国式“出租车难题”的勇敢一步,其步幅大于今年上半年浙江义乌(县级市)的同题改革。其最值得赞许之处是:该方案先拿政府既得利益开刀;先从革除份子钱下手;先解决历史遗留矛盾扫清改革的外围;先开放出租车市场再开放“专车市场”。应该说,这样的改革理路值得肯定亦值得其他城市参照借鉴。

不过,杭州方案一经施行,对现有4000余辆获取个体经营的出租车如何实行有效监管的难题也将立即出现,这并非杞人忧天更非危言耸听,让我们重提如下历史:

20余年前,浙江地(市)、县(市)出租车市场开始全面启动,不少地方从起步就采取了个体经营模式,未曾想,各种服务纠纷、治安矛盾甚至走私、贩毒、贩婴等犯罪活动纷纷以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令地方当局始料不及。无奈之下,个体经营模式废止,改有政府组建出租车公司统一经营,并逐步发展到政府出售经营权“寻租”,出租车公司买断经营权“不劳而获”。现如今,随着个体经营模式事实上恢复,杭州方案拟采取的应对办法是,新组建国有出租车管理服务公司,对个体的哥实行对号入座式的管理与服务。

然而,另一个显而易见的新问题亦无法回避:管理服务公司乃国企,它不拥有行政执法(罚)权,必导致其对个体的哥的服务质量监管缺乏足够的法理正当性、权威性和震慑力。

鉴于以上据实分析,我们对杭州方案背后的“政府勇气”予以充分肯定,对杭州方案的改革取向尤其高度认同。但我们也要提醒各界人士看到:杭州方案只是“出租车改”的第一步。管理公司如何运营,避免搞活后的出租车市场再次陷入“一放即乱、一乱即收、一收即死”的逆螺旋,才是杭州“出租车改”更有价值的第二步。若第二步能迈扎实,那么,我们才能说杭州的“出租车改”是成功的,是有推广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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