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杀手OUT!OUT!OUT!这34个烟台人开车太“猛”被终身禁驾!
坚决向马路杀手说:
out!out!out!
9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此次共有240人因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其中,涉及烟台的名单部分:
通过分析公安厅公布的名单数据,我们得到了以下几个数字:
01.240人禁驾名单的地区分布表
在今年2月和6月份,公安厅交管局就先后两次公布终生禁驾名单。
第一批次名单中,发证机关所在地为烟台的数量为0;在第二批名单中,发证机关所在地为烟台的数量为38。
在第三批名单中,烟台发证机关所在地为烟台的数量为34,占比14%,居全省第一名。
在这34人中
02.性别比例:
男司机占绝大多数
03.年龄层次
在34人中,年龄最大的是53岁,驾龄28年,持有C1D驾照,28年的驾龄,也是34人中驾龄最长的。
在34人中,年龄在40岁到49岁的司机最多,共16人,接近一半的比例。
04.驾龄分布
由上图可以看出,驾龄在7年和8年的人,被终生禁驾的最多,分别是6人和4人。还有3人驾龄仅1年。
05.驾驶证类别
在终生禁驾名单中,持C证的人数最多,超7成。
A证包括2个A2(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和2个A2E(A2车和二轮摩托);
B证包括3个B2(大货)和两个B1B2(中型客车和大货);
C证包括22个C1(小汽车)、1个C1E(小汽车和二轮摩托)和2个C1D(小汽车和三轮摩托)。
06.禁驾原因和处罚
34人中,33人禁驾原因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另外1人是因为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除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另外33人均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缓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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