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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让受伤的花蕾健康绽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2日讯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当处于花季的他们不小心犯了错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急切需要得到理解和关心,急切希望有给他们指引人生道路的辛勤园丁。光泽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办)的检察官们就像园丁,他们心系对孩子们,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开展未检工作,先后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南平市五四青年奖章”、“南平市公诉案件优质单位”等荣誉称号。

实现未检办案专业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尤为突出,光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建深刻地意识到,检察机关对此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应当秉承怎样一种执法理念?他思考着。2013年9月,光泽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未检办,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实行未检工作全院“一盘棋”,积极推动侦监、公诉、监所、预防等相关业务科室多部门联动,做到“捕、诉、监、防”四位一体,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正和帮教,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业化办理。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4名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其中10人回归学校,有3人考取大学,无一人走上再犯罪道路。

倾心关爱受伤“花蕾”

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的同时,光泽“未检人”把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保护也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努力实现对被害人救助与保护。

针对遭受性侵犯的未成年被害幼女,光泽“未检人”还特地为她们配备了一名“检察官知心姐姐”进行结对帮扶,向她们赠送书籍、衣物和爱心联系卡,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让她们尽早走出阴影,重燃起对生活的美好憧憬。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如何结合检察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会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此,该院组织了20余名青年检察官组成一支法律服务团,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谈心教育、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孤残儿童、迷网儿童、问题儿童、失足儿童进行跟踪关爱,联合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集中训诫教育,签订《帮教协议书》。

构建非诉讼羁押帮教基地

为构建全城联动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2014年3月,光泽县检察院分别与华桥乡吴屯村、华侨乡苗圃、华桥乡中学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在社区、企业、学校组织建立了三个未成人非诉讼羁押帮教基地。

未成年人非诉讼羁押帮教基地通过社区、企业、学校基层组织的帮助,主要针对无羁押必要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有品格障碍或家庭监管不力等情况,在征得本人及监护人同意后,在基地接受帮扶教育学习、劳动实践,以为其提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使矫治效果良好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做法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必将为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林建表示。

检徽虽有形,大爱却无边,光泽县检察院未检办的干警们正在用一颗颗最真诚的心,用真情去感化,用爱心去帮扶,让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迎接崭新的明天。

(刘聪 刘世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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