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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房产起纠纷 | 女子陈某将儿子及公婆告上法庭

近日,因一笔遗产纠纷,陈某将儿子及公婆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她得到了住房公积金及住房。

丈夫过世房产起纠纷 | 女子陈某将儿子及公婆告上法庭

今年57岁的大庆退休工人陈某,因丈夫生前的住房公积金及在大庆的一套房产等遗产,她的儿子及远在青冈的公婆都来分配,陈某无奈起诉到法院。3月16日,青冈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姜某、姜某某、张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的丈夫于2014年7月31日因病去世,陈某与丈夫婚后生育一子姜某。公婆均已年近八旬,住在青冈县城。原告与3被告因财产继承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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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青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与丈夫婚后财产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村一处面积53平方米价值7万元的楼房归原告所有,丈夫的住房公积金136224.30元也全部归原告陈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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