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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通报5起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宜春讯 记者李晓阳报道:9月24日,记者从宜春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上高县纪委对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为:

翰堂镇钊田村党支部书记黄天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黄天才于2012年-2014年任翰堂镇钊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村级招待费严重超标,达240511.6万元,平均每年高达80170元;另外,钊田村在2012年-2013年期间,截留困难农户危房改造资金5158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黄天才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5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天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田心镇红卫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发桂贪污、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黄发桂于2003年至2012年12月任田心镇红卫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计划生育罚款1000元,挪用集体退耕还林资金26837元用于个人营利使用,非法占用集体财物折价17500元用于个人建猪场,挪用村老年协会资金15000元。2013年5月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发桂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5月13日,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上高县检察院。

新界埠镇光明村村会计简新华、村干部严兵才套取国家粮油补贴、灾后补助等问题。

简新华在2012年至2013年间,将村集体已赔偿给西头组的良田以其子简海亮名义进行申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5900元。严兵才(同时兼严家组出纳)利用其儿子严海军、严利军名义虚报粮食补贴2013年0.73万元、2014年0.7万元、油菜补贴0.05万元、灾后补助0.45万元,合计资金1.93万元,所套取款项用于自己开支。新界埠镇党委会议决定并报县纪委批准,分别给予简新华、严兵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泗溪镇曾家村党支部书记袁草生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5年1月10日,袁草生利用担任曾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挪用曾家村征地补偿款15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案发前归还;2015年2月18日,袁草生再次挪用曾家村征地补偿款20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其中10万元过了一个月后才归还,余款10万元于案发后被全部追回。检察机关已查实其上述违法事实,目前,已将其案件移送到县法院。

泗溪镇张家村潘家村民小组长李文挪用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4年1月,李文利用担任张家村潘家村民小组长职务之便,挪用潘家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15万元,用于定期存款,到2014年9月才归还,定期存款所得利息被其私得;2015年3月,李文再次挪用潘家自然村征地补偿款2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2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到案发时仍未到期。检察机关已查实其上述违法事实,目前,已将其案件移送到县法院。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锤炼政治品格,养成廉洁从政定力,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始终牢记宗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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