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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破获首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近期,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首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抓获嫌疑人1名,追缴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余元。目前,嫌疑人何某已被判刑。

2014年3月11日,思明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处挂有“台湾金门银行筹备委员会”铜字招牌的办公场所。随后,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开展调查,并派员与厦门市银监局联系,初步认定“台湾金门银行筹备委员会”及其秘书处为非法金融机构并立案侦查,当日抓获河南籍嫌疑人何某。

经查,嫌疑人何某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利用其熟悉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及金融方面业务知识的专长,对外谎称与他人商议共同筹资60亿美元筹建了“台湾金门银行”,并承诺以每50万元可获得“台湾金门银行”0.1%的股份,对外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

民警杨银峰介绍,申请设立金融机构,应当先申请筹建。但嫌疑人没有,而是分别在厦门和广州都设立办公场所。广州的办公规模更完善,宣传图标、工作人员的服装以及车辆的标识均已设计完毕,还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图册,资料等。

在侦查时,民警围绕嫌疑人何某的资产情况展开调查,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中发现1580万余元的资产,并立即赶赴深圳、郑州等地及时将涉案资金冻结。

(记者 黄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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