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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冷静 麦积一男子伤人获了刑

遇事不冷静

伤人获了刑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建华通讯员曹勇】9月25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撕扯时,将对方推倒使其受了伤。为此,该男子为自己的不冷静付出了代价。

去年11月5日,麦积区的罗某与路某在石佛镇附近河道一砂场,因铲车拉砂之事发生口角继而撕扯起来,罗某用胳膊格挡路某撕扯时,将路某推倒在地后摔伤其左臂。路某被送到医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当日,罗某经麦积警方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后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路某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系轻伤一级。

今年3月8日,罗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麦积公安分局取保候审。3月27日,罗某赔偿路某各项损失共计54000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5月15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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