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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消费纠纷 挽回损失超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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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张鑫)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协通报了今年前八个月人民调解机构工作情况。全市175家人民调解机构前八个月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212.6万元。

市民李先生去年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工期为三个月,工程款为18万元。结果装修过程中,李先生认为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装饰公司将此工程全部拆除重做,同时一次性赔付15万元并解除合同。但装饰公司认为装修并无质量问题,不同意客户的要求。

最终李先生将此事反映到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经过该协会几个月的数次调解,最终装饰公司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局部整改,并验收合格;并对此工程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给予一次性赔偿5万元。这是北京市人民调解机构今年以来,几百个成功案例中的一个。

记者了解到,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调解员都是各行业推选出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社区骨干等,保障调解员队伍较高的整体素质。同时重视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与司法局共同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接受行业内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调解技能,促进调解员队伍依法履职。

下一步,市工商局、市消协将总结相关经验,加快推进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民调解机制在化解消费纠纷,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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