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泊在海口市新港附近海域的船舶(10月1日摄)。
自10月1日起,海南海事局将按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往来海南辖区港口所有船舶的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将惠及往来海南的82000多艘次船舶,减轻企业负担7600多万元。
新华社记者 赵颖全 摄
停泊在海口市秀英港等候进港的船舶(10月1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