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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乌高速长春方向货车爆胎 交警帮换轮胎

珲乌高速长春方向货车爆胎 交警帮换轮胎

货车在高速公路爆胎

珲乌高速长春方向货车爆胎 交警帮换轮胎

交警设置隔离墩

10月6日14时10分许,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敦化大队民警刘凯和张延国在珲乌高速长春方向执勤巡逻过程中,在长春方向229公里处,发现一货车发生左侧后轮爆胎。

民警发现后立即对故障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且帮助驾驶人更换轮胎。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遇爆胎险情,切勿惊慌,控制住方向盘、渐变减速,勿踩急刹车,将车辆导向应急车道,停车后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且设立警示安全标志在故障现场后来车方向的至少150以外的距离。等待救援人员应当站在右侧护栏外等候救援。

新文化报(刘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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