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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乱象频发缘于监管“不作为”

作者: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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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乱象频发缘于监管“不作为”

近日,青岛一大排档兜售天价大虾事件引发热议,有旅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昨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新京报》10月27日)

外出旅游是人们放松身心的一种方式,而到了每年的旅游旺季,“宰客”一词总会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继央视曝光的“三亚宰客门”后,又出现了“厦门天价菜单”、“丽江酒托事件”、“青岛大虾案”等等。宰客现象不仅让消费者蒙受损失,大大影响了出游心情,更严重抹黑了当地形象,同时也在拷问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力度。

在此次“青岛大虾案”中,面对“38元一只虾”,游客先是报警,民警说这事不归我们管就走了,再打110,依然不出警。后来老板拿棍子威胁,反报警说“有人吃霸王餐”,这时110回来了,可还是不管。拨打物价局、政务热线,结果都说“管不了”,最后一直到事件曝光,当地部门才立案处罚烧烤店。

不难看出,宰客事件的发生,除了部分商家利欲熏心、不讲诚信,还缘于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踢皮球”、“打太极”,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行为,其根源在于部分管理者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同时也正是因为管理者的“为官不为”,黑心商家才敢肆意妄为,漫天要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宰客现象频频出现,折射出旅游市场管理乱象,“38元一只虾”更是戳中了监管的“软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职能之一,问责当地监管部门固然是必要的。此事中,尽管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主要责任人采取了停职措施,对其他责任人也进行了诫勉谈话,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建立一个高效的维权体系、为游客编制一张严密的法律防护网已迫在眉睫。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存在固有缺陷,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干预。打造旅游品牌,维护城市形象,不仅需要每位商家和民众的共同参与,还需要监管部门多一份责任心,出重拳、下猛药,向宰客行为“亮剑”,以法治手段维护旅游市场的山清水秀。(文/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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