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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学府停车位上锁车主无奈 物管:买家所为

东江学府停车位上锁车主无奈 物管:买家所为

小区停车场内的停车位几乎都安装了这些黄色的电子锁。电子锁立起来后,车主就无法停车进去。 《东江时报》记者蔡伟健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国庆黄金周,市民大多外出游玩,可是有家住惠城区东江学府三期二区的业主游玩回家后,赫然发现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都上锁了,租用车位者的爱车瞬间“无家可归”。昨日,物业工作人员称,上锁系购买车位产权的业主所为,锁是开发商所装。他称,业主代表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三方一起协商,开发商同意在地下停车场规划一片未销售的车位供业主临时停放。

走访

地下停车位几乎都装上锁

“那天我钓鱼回来,就发现车位都上了电子锁了。”东江学府三期二区业主刘先生说。东江学府三期位于市一中高中部对面,靠近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事发的是该小区二区停车场。昨日,记者走访该小区,刚从入口进入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就听到“滴滴”的声响此起彼伏,然后看到停车位上都安装了一把黄色的电子锁,锁头已经拉上,不按下去车辆无法停进去,而“滴滴”的声音就是从电子锁里发出来的。

环顾整个停车场,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车位都安装了这种电子锁,大部分都没有锁上,停车场内已有少量车辆停放,记者当天还看到一名业主用脚将电子锁的锁头踢下去,然后锁头发出警报声。

业主

外出回来车位被上了锁

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约有2000多个停车位,而停车位是10月6日开始上锁的,但实际上,锁头在事发前已经陆续安装上去了,“当时没锁,大家都没在意”。刘先生当天上午开车出去钓鱼,到下午满载而归时,却赫然发现了原本停的车位上了锁。刘先生纳闷,他不是才刚交了2个月的停车费,怎么突然就上了锁不给停呢?

刘先生介绍,该小区地下停车位按月收费,每个车位每月缴纳280元的停车费,而他已经提前缴纳了2个月的费用。刘先生问过物业,得知开发商要卖车位,是开发商上的锁。刘先生认为,开发商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强行的上了锁,这是不合理的,租用车位的业主都无处停车了,非常不合理。另外,对于卖车位的事情,刘先生也有耳闻,实际上之前也听说有这么一回事,“当时好像是说10万元一个吧,后来又降价了”。业主们对此并不感冒,因此大家都没有去在意,可车突然没得停了,业主们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为此,业主们纷纷找物业和开发商协商处理停车位的问题,但一直没有结果。为了解决车辆停放问题,刘先生等业主只好强行把电子锁头掰下来,然后停放车辆。就是因为这样,停车场内的电子锁才发出“滴滴”的警报声。

物业

上锁系车位买主所为

昨日,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惠州市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学府分公司,该公司的物业经理陈经理回应记者,车位上锁并不是开发商所为,而是购买车位的业主所为,“买了车位,他们当然有权利给车位上锁啊”。对于租用车位的业主无处停车的问题,陈经理说,昨日,业主代表和该公司、开发商法人一起进行三方协商,经过三方同意,决定在地下停车场规划一片尚未销售的车位供小区业主临时停放。

陈经理透露,临时停放的车位有可能是仅供一年内停放,但从昨日的协商结果来看,暂时没有要提高车辆停放费的意思,而之前已经提前缴纳停车位的业主可继续停放。

昨日,记者尝试联系该小区开发商惠州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值班人员称,昨日是周日,领导都没上班,并且不方便提供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记者截稿时未能得到开发商方面的回应。

律师说法

开发商卖车位要先满足

本小区业主停车需求

针对开发商销售车位以及给车位安装电子锁的行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环钦认为,小区室内停车位是不属于公共分摊的部分,属于开发商自己投资建设的部分,权属属于开发商所有。尽管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但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其一,地下停车场兼用停车和防空作用的,开发商是不允许销售的,皆因在非常时期,该停车场将会成为防空洞;其二,普通的地下停车场,那么开发商有权销售,也有权给车位安装电子锁。

曾环钦称,开发商在销售车位的时候,需要先满足本小区的停车需求,并只能销售给本小区业主,而本小区业主也拥有知情权,车位是否销售,是不是本小区业主购买等都有知悉的权利。另外,曾环钦认为,车位在长期未销售出去的情况下,应该是可以给小区业主临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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