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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头晚喝酒次日被查处酒驾 被罚2千驾驶证记12分

“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没想到今天还是被查出了酒驾。”10月12日,驾驶员张某驾驶自己的微型面包车行驶到净月收费站被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营大队执勤民警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悔不已。

12日早晨6时30分,长营大队民警杨立保和汪学剑在净月站口执勤,这时一辆微型面包车行驶到离净月收费站口100米远时,突然停了下来。不敢继续前行。这辆面包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两位民警的怀疑,两位民警当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正当执勤民警走近该面包车驾驶员时,闻到从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气。

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该微型面包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涉事司机张某对民警说,当天上午他出车之前并没有喝酒,而是10月11日晚上与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延续到晚上11点。喝完酒后,张某便回家睡觉,一觉醒来,张某感觉自己酒已醒,就驾车出来,没想到过了一夜,仍被检测出酒驾,现在真是后悔莫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长营大队执勤民警给予该车驾驶员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

对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由于个人体质不同,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也有所不同,酒后需要时隔多长时间才不会被测出酒驾,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喝了大量的酒后尽量不要短时间内驾车上路,因为这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仍有可能超标。(长营大队通讯员:黄文秀)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吕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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