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以来,该局深入涉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仔细检查液氨存储装置、氨气浓度报警仪、排风(通风)设施等,发现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关闭。至目前,已检查涉氨企业8家,查出隐患18条,并当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