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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智为”亦好汉

“见义智为”亦好汉

乔志峰

武汉不再鼓励盲目“见义勇为”。武汉新版见义勇为条例明年起正式实施,新版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不少方面有新的突破。其中一大亮点是将原版本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表述剔除,摒弃越壮烈越英雄、越英雄越好汉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更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鼓励和倡导科学、合法、适当地“见义智为”。(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遇见不平或危险之事,是第一时间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去,还是先考虑自身安全?相信很多人都会支持第一种选择,为那些见义勇为的人点赞。确实,前者体现了高尚的品德和过人的勇气,令人感佩。不过,如果抛开道德的因素,从安全、效率等客观方面来考量,后者有时候也未尝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人都是血肉之躯,考虑自身安全无可厚非。

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更要鼓励“见义智为”,也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应当避免做无谓的牺牲。媒体上报道过:有的小学生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同伴,结果好几个人都溺水身亡,小悲剧变成了大悲剧,令人痛心。至于救火、救灾等事情,更是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否则不仅危及自身安全,甚至还可能好心办坏事,给专业人员的正常工作添乱。

“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做法虽然“可歌可泣”,却未免鲁莽。某地领导曾特别指出,森林火灾发生时,绝对不允许相关领导组织老百姓上山救火:“宁愿损失一片森林,也不能牺牲这些无辜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而森林却可以再造。”无疑,这是对老百姓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

当然,鼓励“见义智为”并不意味着我们鼓励明哲保身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提醒人们好事要做好,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见义智为”亦好汉,并且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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