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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城管的“美容SPA”

在山海关路和长春街交会处的菜市场口,一名农名挑着两蛇皮带棉花在口子上卖,结果被四唯街道办城管协管员当街烧掉。据多位目击商户和市民说,协管员来了后,农民准备走,可协管将农民的棉花从袋子里面抱了一大堆出来,当街用火机点燃。(11月15日《楚天都市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对环境整洁、交通顺畅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为寻商机的小贩往往扎堆交通繁忙地带,还留下了各种垃圾。小贩的经营和城市对整洁市容要求之间的矛盾因此产生。

城管协管员在巡查过程中,使用“暴力”已屡见不鲜。而事实上我们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治”什么?就是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行为,同时也依法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当下城市,小商小贩不等不靠,选择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生存方式,是应该予以鼓励的。作为管理部门需要思考,在商贩的生存和城市秩序管理之间,如何找到一个契合点,让他们既能谋生、又不至于影响市容,这才是当务之急。作为城管协管员当街用火机点燃农民的棉花,是对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巨大破坏。

言及于此,我认为,一方面,要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可以在执法的过程当中,通过理性执法等方式改变城管的形象。协管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另一方面,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从而调动更多的百姓参与进来,形成城市共享、共建、共管,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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