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99%的人都忽视的交通违法行为,江西高速交警要严查了!
导语
daoyu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大部分驾驶人都曾有过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殊不知这些行为均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通行规定,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恐怖大数据
据统计,2014年,我省高速公路因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匝道路段交通事故共450起,死亡14人,受伤52人;2015截至11月23日,共发生394起,死亡11人,受伤49人。
典型多案例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违法行为危害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车辆进入和驶离高速公路匝道,必须要提前打转向灯,提示给后车,即将驶入或驶离高速公路。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打转向灯,突然变道进入主道或匝道,后车若未保持安全距离,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典型案例
高速变道不打转向灯引发连环车祸
依据与标准
为全面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省高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高速公路隧道内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9条第1款、第2款,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代码为4005)的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
江西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在驾驶机动车由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另一违法行为也特别值得引起注意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违法代码
4010
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违法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3项第1种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计分分值
0
罚款金额
200元
什么是“车行道分界线”?
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凡同一行驶方向有二条或二条以上车行道时,应划车道分界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道分界线的尺寸为划600cm间隔900cm;划400cm间隔600cm。其他道路,划200间隔400cm。如图所示:
江西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避免骑、轧车行道分界线需要注意:在高速公路上不要长时间占道行驶,必须按规定车道行驶,即在两条白色实线或两条白色虚线间行驶,不得长时间骑、轧车行道分界线,防止干扰别的车并线或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