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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后!该不该成立食药警察?

山东疫苗案发后,《警嫂》(微信ID:jingsaozi)不得不重提一件“旧事”,那就是要不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警察”?显然,本次非法疫苗案能成功告破,应主要归功于山东警方,所以,从这点来看,警察在打击食药犯罪,保护人民菜篮子和药盒子方面成效卓著、功不可没,于是成立食药警察便刻不容缓,尤其是身为人母的《警嫂》在这方面更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请注意转折部分),《警嫂》深刻认为,成立食药警察仍有许多难题亟待破解:

据了解,关于“食药警察”机构,此前相关部门的酝酿讨论方案中存在三种可能模式。

第一种,是国家食药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改组现有的稽查局,赋予有专业基础的食品药品稽查人员以刑事执法权;

第二种,是原食药监管稽查局和公安人员合署办公;

第三种,是将专业侦查机构直接设在公安部门内。

疫苗案后!该不该成立食药警察?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组建情况来看,第三种较为普遍,就是直接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下成立食药警察队伍,于是问题就来了:

一是新成立警种几乎没有任何编制增加,还是走“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老路子,所以,警种力量之薄弱、专业性之不强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工商、食药监、卫生、质监等都是食药行业的主管部门,因此在办理食药案子时,尚需要各单位的协调配合,特别是需要食药部门的主力支持,但事实却是,只要涉及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就极易产生推诿扯皮等问题,更何况隶属于同级公安机关的下级食药警察队伍在主导办案方面,更是不具备任何话语权,甚至还矮人一等。事实上,有业内人士曾认为“如果因为警察的积极介入而出现各部门权责不清、甚至责任推诿的现象,那治理效果就适得其反了。”。

三也是最严重的,援引有识之言“必须警惕,某些部门只将‘鸡肋权力’与‘费力无利’的职能转嫁给其他部门,自己则固守‘有油水’的权力与轻松的活计。”其实,这也是《警嫂》最担心的问题,也是《警嫂》最不愿意在现有公安机关设立食药警察的主因。

当然,设立食药警察并非不可行,纵观国内各行业警种,森林警察、铁路警察、民航警察等都已有相当丰厚的建设经验,因此,在现食药监部门下,将原有稽查队伍转制为食药警察执法队伍,实际上障碍最小,门槛最低,也最易操作。

疫苗案后!该不该成立食药警察?

《警嫂》特别推崇一位杨姓时评家的观点,“其实国内目前遇到的很多问题,在国外都发生过,而且也有处理办法,只要在图书馆里假以时日,就会迎刃而解”。事实上,比我们领先几十甚至上百年的美国在这方面就特别值得学习。众知,美国食药监局(FDA)是享誉世界的政府部门,很多食药厂家都以被FDA认证为荣,但这个美国最高食药执法机关却并没有警察队伍,而是主要由医生、律师、微生物学家、药理学家、化学家和统计学家构成的.......

疫苗案后!该不该成立食药警察?

所以,有时候面对一些棘手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去成立个对应警种就能解决,而是主要在执行和落实

该不该成立食药警察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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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由食药部门转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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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由公安机关兼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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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用足现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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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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