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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女人沿街乞讨,为治病苦寻社会救助》后续:永新患病女捐献眼角膜

4月7日,对于永新县禾川镇女子刘小艳的家属来说是个悲痛的日子。这一天上午8时,刘小艳终因病魔缠身,医治无效死亡。按照她的遗愿,家人把她的眼角膜捐献给了江西省红十字会,让她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刘小艳曾是本报的求助者,因为无生育能力,与丈夫离婚,后来又遭遇肿瘤、癌症的侵袭。为了治病,她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仍然无济于事,癌症还在,身无分文,只能四处乞讨。绝望的她于2015年8月28日向本报求助。“我无儿无女,没什么好牵挂的。只是父母太可怜了,没让他们过上一天好日子。不知道自己的病是否能医治,如果医治无望,我想把我的眼角膜捐献给需要的人。”采访当时,刘小艳抽泣着说。在感叹刘小艳悲惨的命运时,记者写下了《绝望女人沿街乞讨,为治病苦寻社会救助》一文,刊登于本报2015年3月29日B2版。

今年3月31日,刘小艳的弟弟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姐姐身体快不行了,根据她个人意愿,要把眼角膜捐献出去。但是,不知如何捐赠,需要哪些程序。记者遂向省红十字会咨询,工作人员介绍,捐献眼角膜属于遗体捐赠的一种,捐献者必须是生前自愿或身后家属同意。在自愿的基础上,捐献者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捐献表格,并由家属签名。捐献者者病危时,本人或其家属与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由工作人员做后续工作。

记者将流程告知刘小艳家属,并提供了永新县红十字会联系方式。4月7日,刘小艳病逝,眼角膜成功捐献。 ■本报记者刘丽萍、实习生贺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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