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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对未来研究有着深远的意义

专利权对未来研究有着深远的意义编者按:

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被称为规律成簇间隔短回文重复,实际上就是一种基因编辑器,是细菌用以保护自身对抗病毒的一个系统,也是一种对付攻击者的基因武器。研究人员发现,它似乎是一种精确的万能基因武器,可以用来删除、添加、激活或抑制其他生物体的目标基因。生物谷曾转载了《科技日报》在去年八月份的一篇报道,文章指出:“CRISPR/Cas9这项新技术,使人们能更精准地对DNA代码进行控制,引发了遗传学和细胞生物学领域的革新,科学家们对它寄予厚望,希望借助它的力量,治疗包括癌症在内的疾病并进一步解开人类细胞身上笼罩的谜团。”

CRISPR/Cas9专利之争始末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合成生物学家张峰(Feng Zhang)在2013年10月提出了CRISPR-Cas9技术专利的加急申请。该申请在2014年4月通过审核,而早在2013年3月由珍妮弗·杜德娜(Jennifer Doudna)和埃曼努尔·查彭蒂尔(Emmanuelle Charpentier)提出的专利申请仍在审查之中。

今年1月1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同意重新开始审核“CRISPR-Cas9专利”。该专利究竟会花落谁家,可能会决定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专利被哪个研究机构拥有。这也可能影响到谁会被允许使用该技术,以及在何种条件下使用CRISPR/Cas9基因编辑系统。

科学技术和专利法律界都在焦急地等待美国政府关于谁享有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专利的决定。该项专利被认为是划时代的生物技术发明,其专利归属也备受关注。

科学家们认为,与过去及当前的基因工程方法相比,CRISPR/Cas9更为精确和高效。因此,CRISPR/Cas9引发了关于它如何能够在分子水平促进对动植物甚至对人类控制的世界性讨论。又因为产生的DNA修饰能够传递给后代,由此引起了社会学家与伦理学家的特别关注。

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科学家们成为这项专利争夺的焦点——究竟是谁发明了这项技术?但是,由该项专利之争引发的似乎已经远不止是伦理学问题。每个研究机构都认为各自的科学家团队是合法的发明者,也是CRISPR/Cas9专利的所有者。科学家们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提交了他们发表的论文、实验室记录和宣誓书等作为证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将会在未来几个月内做出裁决。

该项裁决将会决定谁的名字被写入史册,可能也影响着谁将获得诺贝尔奖;另外,也决定了哪家科研机构将会通过专利发明授权给其它高校和公司的研究者,从而获得上百万的经济利益。

但是,在所有令人窒息的期待中,我们从CRISPR/Cas9专利之争中忽略了两点重要的内容:其一,专利体系不再适合开展科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其二,专利给了其所有者对相关技术的形成和发展命运的重要控制力。

我们需要专利来刺激创新吗?

美国专利体系的建立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即专利体系将保障发明者对其独占权以促进该技术在一定时期能够商业化,以此促进创新动力。时至今日,这种观点也被用于判断全世界范围内的专利系统强弱。

但是,随着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已经变得愈发难以辨别,同时,更多高校的科学家正在获得类似CRISPR的开创性专利,这套旧的规则看起来似乎不再有意义。现代专利体系建立在个人企业家和离散的机器之间。但是,基于高校的科学通常是增量的和协作的,其驱动力主要来自各种欲望,比如获得终身教职资格、晋升、投资拨款、同事的尊重等,如果足够幸运的话,甚至能取得重要的科学发现等等。

科学家们的这场专利之争无非是渴望获得生物技术历史性突破的名誉。但是,如果把获得专利当成唯一动机,则严重歪曲了科学研究的初衷。事实上,当存在许多参与者和多种动机时,确定一个人或者一家机构来享有这个荣誉十分困难。特别是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中,专利最终变成了阻力而非推动力。这些领域的科学家们被强迫性地去申请专利许可,有时只是单纯地希望研究工作能够继续下去。

鉴于此,生物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应考虑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一种能够把创新和公共利益从商业利益中解脱出来的方法。

法规缺位时专利的权力

CRISPR专利之争也突出了专利如何改变技术对社会和伦理上的影响。尽管

CRISPR的潜力能够相对简单地使人类基因优选结果传递给后代,也可以获得国内和国际法律的广泛支持,但是,还没有美国法律管控CRISPR研究或者技术。

这种法规缺失意味着无论谁拥有专利权,CRISPR专利将会具有更大的控制力。专利的授权裁定将会影响“哪些研究可以应用于胚胎”、“是否存在这类研究的限制”,以及“哪些人类基因工程可以商业化”。

相似的情形也发生在著名生物技术公司Myriad Genetics。上世纪90年代中期,Myriad Genetics利用它的专利建立起了乳腺癌基因检测垄断地位。在缺少关于基因检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不仅帮助公司控制了乳腺癌基因检测的提供者,也控制了该项技术如何有效建立和产生的过程。这具有重要的伦理学和社会学意义。

Myriad Genetics显然对其技术的广泛应用具有强烈兴趣,即使存在测试结果含义以及有效处理选择的显著不确定性,也特别期望可以自由设定关于何时以及如何进行广泛有效的乳腺癌基因检测标准。并且,由于它不需要使用者通过基因组学专家寻求检测,所以乳腺癌基因检测用户通常必须要靠自己通过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完成。(多年后,民间社团启动了史无前例的法庭申诉,最终导致美国最高法院在2013年取消了这些专利的所有权。)

CRISPR在机构手中的未来

CRISPR专利所有者在这项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中拥有巨大权力,目前尚不清楚所有者将如何使用这项专利。两家机构强调他们对公共利益保持承诺,特别是将广泛、低价地与其它非盈利机构分享新技术成果。

但是,这些伦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比如,他们的授权协议将包括阻止CRISPR用于人体基因编辑的内容吗?或者,授权者即使不使用NIH基金,也要遵守国家健康研究院(NIH)的指导方针吗?

杜德娜和张峰都承认CRISPR对伦理学具有危险的冲击,并且清晰表达了他们支持设定法规框架以控制CRISPR在人群中的使用。但是,我们不知道是否他们的研究机构正在考虑,如何发展系统方法来处理他们授权决定中的问题。

专利所有者应该主动思考如何以透明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咨询伦理学家、历史学家、社科学家可以帮助科学家理解谁可能会在CRISPR发展中成为推动者,并且,还要了解伦理学和社会学问题与CRISPR专利授权的联系。

未来,我们必须在科学技术的道德维度层面认真考虑专利体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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