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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消息丨淮北买房最高100%补贴契税 个人可缴公积金

刚刚从权威部门获悉:《淮北市关于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即将正式出台,《意见》共有四大亮点、16条细则,所以也称之为淮北市的房政“淮十六条”,可谓条条惠民、句句暖心。

接下来,淮北房地产交易网便带您一起共同解读,来亲身感受“淮十六条”给民众带来的实惠。

第一大亮点:努力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1.保障新市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新市民的合法权益进城落户农民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落户新市民家庭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2.对退出宅基地农民给予奖励

原宅基地使用者按规划自行将宅基地复垦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原宅基地使用者。复垦为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由所在县(区)政府予以奖励。退出的宅基地仍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的,可鼓励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偿转让。

3.对进城农民购房给予补贴

农民进城购买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

4.改善新市民进城购房信贷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住房融资租赁公司,为进城落户购买普通住房者提供融资服务,实行以租代售、租售结合的新型住房消费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进城购房者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低首付款比例不高于城镇居民。

5.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鼓励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可以个人出资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

第二大亮点: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

6.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落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2016年货币化安置率要达到80%以上。

7.优化棚改居民购房服务

扩大购房券使用范围,棚改居民持购房券可以购买商业或办公用房。购房券资金拨付比例由3:5:2调整为8:1: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棚改居民,可以提取本人、配偶以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用于缴纳购房款。

8.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改革

在城市就业无住房的务工人员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主要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提高其在房屋租赁市场的支付能力。已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管办分离、租补分离、租售并举的措施。

第三大亮点: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

9.实施居民购房补贴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个人购买商业或办公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10.举办房展会

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举办房展会,展会期间在房产超市购买房屋的政府给予奖励。

11.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2.降低公积金贷款条件

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13.完善房产超市服务

打造能够移动的房产超市--房产大篷车,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进社区、进矿区、进乡镇、进周边地区的“四进”活动。

14.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鼓励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形成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租售并举”投资模式转变。

第四大亮点:切实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

15.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总量

深入分析本地区人口变动趋势、住房总量、棚户区改造需要,按照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

16.加强房地产供应管理

对已经取得土地尚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用地转型。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3年内新出让土地要全部过渡到商品房现售,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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