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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起纠纷 调解化争议

六安新闻网讯 近日,舒城县法院民三庭法官对其承办的7起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相关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全部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徐某等7人系被告安徽某市政有限公司的员工。自2015年8月起,原告徐某等7人多次向安徽某市政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款,但被告始终拒绝支付。为此,原告徐某等7人心急如焚,在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后,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工资并给付相应补偿。

受理该批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批案件虽然标的额不算大,但涉及人员较多,多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如得不到妥善处理,极可能引发不良后果。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快捷送达了法律文书,迅速查档排期开庭,同时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组织庭前调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被告安徽某市政有限公司承诺在调解书生效之日立即支付原告徐某等7人的工资款和经济补偿款。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及时解决了纠纷,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方莉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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