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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侧记

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侧记

郝文辉在勘察事故现场

2016年6月6日14时30分许,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侯马市高速引线上有三辆轿车相撞”。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赴事故现场......

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十几年来,他一直忘我的工作,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交管业务新知识,认真总结分析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参与侦破处理了几十起肇事逃逸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多次获得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进个人、侯马市公安局先进个人、侯马市交警大队先进个人等荣誉,由门外汉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

他,就是侯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

“四快一准确”

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侧记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讲究“四快一准确”(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撤除现场,快速恢复交通,勘查内容准确无误),这让郝文辉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16年4月4日00时18分,交警事故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派“报案人常某在侯马市晋都路立交桥头其驾车将一行人挂倒,之后行人被两辆轿车相继碾压,两辆轿车都未停留,驶离现场”。接警后,郝文辉和同事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询问驾驶员常某及现场勘查,确定逃逸车辆为一辆红色两厢轿车和一辆黑色三厢轿车,两车均沿晋都路由西向东往市区方向驶去。郝文辉立即和同事扩大勘查范围,搜集相关碎片证据,并走访目击证人, 同时向市区方向追查逃逸车辆,就在此时,110指挥中心再次接警称:“在新田路中心岗两辆轿车相撞,红色轿车前部受损严重,司机已离开现场,这一情形立即引起郝文辉的警觉,他当即对该辆红色轿车受损部位和逃逸现场提取的碎片物证进行比对后发现该车为第一现场逃逸车辆,经民警在第二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受伤应在医院救治,郝文辉带领民警立即对各医院进行摸排,最后在侯马市安定医院急诊室发现一名伤者,神情慌张、言语闪烁,立即引起郝文辉的警觉,随后对其进行询问,该驾驶员名叫杨XX,侯马市南西庄村人。该杨XX起初抗拒配合,拒不交待逃逸事实,最后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终于承认其肇事逃逸事实。次日,再次对其询问时,杨XX交待逃逸的黑色轿车是与其同行车辆,驾驶员是其朋友孙某,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孙某所在侯马市秦村步行一条街的经营摊点将其抓获。

至此“4.4”案件迅速告破,使受害者得到告慰,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公平办案,坚决维护人民利益

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侧记

2016年4月3日凌晨1时,郝文辉在单位值班,110指挥中心指令称 “在侯马市花园北街中段,发生一起一辆汽车将两个行人撞伤的交通事故案件,肇事车辆已逃逸,请速派人出警。”接到报警后,郝文辉和同事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交通事故现场除了一些保险杠碎片和血迹外,再无其它任何痕迹物证。凌晨1时30分医院传来消息“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郝文辉立即向大队长祁军社、分管副大队长薛新年汇报了案情。大队领导立即要求成立“4.3”专案组。

由于案件发生在凌晨,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调取现场附近监控资料,只能看到一束白光向南移动,无法确定是否肇事车辆以及车辆的型号和车牌号,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专案组经过缜密的分析后,决定由郝文辉同志带领本组民警兵分两路展开侦破工作。第一组民警在现场扩大勘查范围,搜寻蛛丝马迹,寻找目击证人,并调取花园北街向南至晋都路立交桥和新港十字路口段及周边商铺有关视频监控资料仔细查看。第二组民警携带现场遗留的汽车保险杠碎片,到汽车修理厂集中的北环路、侯张路沿线及亚欧桥汽车销售市场逐家询问,了解与现场保险杠碎片匹配的车辆品牌及型号。

经过近一天的排查,终于在当日下午发现重大线索,在一处视频资料中出现的一辆越野车型,无论颜色特征,行驶方向,行驶路线均与嫌疑车辆相符,当日下午16时,经网上核查,其车辆车型确定为虒祁村的一辆号牌为晋L3F8XX号蓝色越野车,郝文辉立即和同事赶赴湾里村肇事者家中,该肇事车辆就隐藏在肇事者家旁边胡同里,经与现场遗留物对比完全吻合,至此确定了晋L3F8XX号车就是“4.3”逃逸案的肇事车辆。目前肇事车辆已依法扣回中队,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做好群众工作

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郝文辉侧记

2016年3月30日11时54分许,交警事故中队接警称“闫女士乘坐其弟弟闫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汾河大坝侯马市上平望水质监测站附近,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逃逸,”接到报警后,郝文辉和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得知肇事车辆为红色125型摩托车,逃逸者为一中年男性,高个子,车上带有工具箱,逃逸方向为现场东侧。经向大队领导汇报之后,郝文辉和同事立即分兵两路:一路仔细勘察现场,收集物证信息。另一路到附近村庄走访,向群众了解情况。为争取尽快破案,大队领导薛新年决定让办案人员清明节不休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16年4月7日15时将逃逸者朱某抓获归案。

“人民警察为人民”这七个字早已融入郝文辉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今天的郝文辉依然迈着坚实的步伐走在事故出警、勘验的路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惩恶扬善的正义之歌。

(采编:郭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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