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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为Ⅱ级

长江云报道(垄上频记者 张倩)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连续遭遇4轮强降雨过程,由于雨势猛、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大部地区发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7月2日12时统计,入梅以来强降雨过程已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81个县(市、区)952.78万人次受灾,死亡35人失踪16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生活救助48.08万人次;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85万间,一般损坏1.5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81.05千公顷,绝收66.7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8.61亿元。其中,6月30日以来的梅雨期第四轮强降雨过程造成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63个县(市、区)431.83万人受灾,死亡16人失踪6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生活救助22.83万人次;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7848间,一般损坏8072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30.18千公顷,其中绝收31.6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9.6亿元。目前,降雨持续,灾情呈进一步发展。针对当前灾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7月2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副省长郭生练、甘荣坤、任振鹤,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等省领导分六路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6月30日以来,省民政厅已派出16批次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向灾区紧急调运1450顶帐篷、3500张折叠床、2.82万件(床)衣被。民政部今日又紧急向我省调拨3000顶救灾帐篷。全省民政系统停止休假,全力以赴应对新一轮强降雨。

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湖北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甘荣坤批准,湖北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决定于7月2日12时,将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为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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